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202833/2013-00005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1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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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邱璀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68126;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jgsw@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2012年以来,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2012年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处室。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需在“网上宿迁”及本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由专人经办,并严格领导审核制度。同时,将信息工作纳入对各处室的年度考核目标。建立奖惩制度,每年对各处室信息工作进行计分考核,对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二)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建立政府信息采集工作分工机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经办公室汇总后,在局内网发布;二是建立政府信息采集工作催办机制。定期对相关职能处室采集政府信息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于未能按时采集、报送相关信息的处室发出催办通知单,要求限期采集、报送相关信息。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根据机关事务管理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特别是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四)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密结合机关事务管理职能,注意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有机结合,及时公开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服务承诺等事项,研究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条例》,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措施和审查方式,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和保密意识。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 2012年全年公布政府信息162条。涉及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每周工作安排、公共机构节能、基建管理、大楼服务、机关食堂、物业管理、公车购置、公告公示等内容。

2.公开形式:政府门户网站。(1)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市政府部门板块http://www.suqian.gov.cn,宿迁市市级机关事务局门户网站也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qjgsw.suqian.gov.cn。(2)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栏。通过布告张贴形式供社会公众阅览相关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收费情况

我局提供政府信息暂时未收取任何费用或发生减免。

(四)咨询处理和社会调查情况

2012年,我局共接受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网上咨询65次,多为机关事务服务保障方面的内容,均已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的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2013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设置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梳理充实、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等。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改进措施。2013年,我局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交流与互动,为公众及时掌握政府信息搭建更为便捷的平台和渠道,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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