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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管理

  • 发布日期: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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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管理,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管理实施细则》,这是我市第一个专门规范办公用房大中修的规定。

一是坚持勤俭节约。该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勤俭办一切事业”原则和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主,从严控制维修改造项目,不得变相进行改建、扩建等。

二是明确实施程序。该实施细则明确了办公用房大中修的申报条件、时间、资料等,进一步明确了机关事务、财政、发改等部门职责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申请单位应遵守的规定事项等,确保项目能够有力高效实施。

三是统一经费管理。建立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储备库,年度大中修项目报经市政府批准后,项目预算经费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归口管理。项目实施后,我局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规定向有关参建单位支付工程款项。(崔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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