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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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
索引号 014320283/2019-00019 分类 内设机构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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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事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职称评聘工作。

(二)财务管理处。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党政机关房屋大中修、公务用车购置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工作;承担局属单位财务运行的监督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三)资产管理处。负责拟订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建设;按规定承担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调剂置换、购置租用、处置利用、巡检考核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市级机关干部周转用房、未售公有住房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机关干部周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拟订市级领导和市级机关有关服务保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相关工作;负责局属固定资产的管理、处置等工作。

(四)基建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党政机关办公区及办公用房建设规划;负责受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按要求承担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市级机关周转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市级机关土地资源的取得和利用工作;承担部分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维护管理等工作;检查指导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用地管理、建设管理和大中修管理工作。

(五)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公示和评价考核工作;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指导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承担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有关工作。

(六)综合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拟订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标准制定、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和引进社会化服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市级机关物业保障服务、绿化、爱国卫生、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平台化、标识化、信息化管理;按规定承担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标准、采购配备、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督导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平台运营和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七)保卫处。负责市党政办公区(含人民广场)的综合规范及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导市级党政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党政机关附属的人防、消防等工程和设施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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