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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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320283/2022-00018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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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3月底来,我市企业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大,市委主要领导在调研企业复工复产时要求梳理出台惠企政策,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市工信局依据国家、省近期出台的系列助企纾困政策,从我市实际出发,会同税务、金融、人社等部门研究起草《宿迁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工作高度重视并提出了指导意见。初稿形成后,4月11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召集相关单位对《若干政策措施》进行了会商,市工信局根据会商情况进行修改完善。4月12日市政府办公室征求了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若干政策措施》旨在拿出硬核、解渴的举措,在精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包含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减负降费力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六个方面,共二十条。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一是减免企业税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减轻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负担,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二是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措施,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含)以下,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结合融资担保的风险分担比例按不高于年化1%给予担保费补贴。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一是加大信贷支持,进一步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二是完善无还本续贷机制,支持银行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循环授信、随借随还的贷款。三是加强抗疫保险保障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适当延长保单期限,降低保险费率,延后保费缴纳时间,建立保险理赔绿色通道。

加大减负降费力度方面,一是减免部分租金,对承租市、县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承租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2022年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本年度房屋租金累计减免6个月,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二是持续巩固清欠成果,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国有企业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应付款。三是减轻公积金缴存压力,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和职工均不得低于5%。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方面,一是减轻社保和工会经费缴存压力,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继续全额返还工会经费。二是加大就业稳岗支持力度,对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项目制培训的,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加大稳企增效力度方面,一是支持企业智改数转,将符合要求的企业纳入“宿数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范围,享受低息信用贷款。对企业“智改数转”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有效投入奖补。二是开展优势企业梯度培育,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三是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加快启动2022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抗疫”专题,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与治疗产品研发。对基于疫情防控需求开展技术转移转化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四是大力支持外资外贸稳定增长,支持外资外贸企业拓市场、育品牌、防风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用好省级专项资金,集聚各类要素资源,全力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五是大力支持服务业恢复发展,对疫情期间积极履行保供协议、参与生活必需品保供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资金奖补。适时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消费促进活动,对积极参与且成效明显的零售、餐饮企业,按照促销宣传等费用的5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六是全力支持物流业发展,对疫情期间在保产保供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物流园区、物流企业给予财政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以自有运力运输防控防疫和生产生活物资、当年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且注册在宿迁市的物流企业,按其营业额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方面,一是完善工业企业挂钩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好20条产业链市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稳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工作专班机制,切实解决制约产业链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二是帮助企业纠错修复,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及时修正不产生危害的,实施行政处罚豁免。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三是开辟疫情防控应急用电“绿色通道”,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确保医疗物资器械生产供应企业等重点企业快速接电。对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县级行政区,自疫情发生当月至县区全域转为低风险的次月末执行“欠费不停电”和延长缴费期政策。四是加强中小微企业普惠性法律服务,组建法律服务团,汇聚律师、公证、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免费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指导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