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2022年度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14320283/2022-00012 分类 财政信息   财政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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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事务管理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按规定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相关工作。

(三)拟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项目初审、规划、建设、调配、大中修审核及经费管理、处置和权属等管理。负责市级机关用地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附属的人防工程和设施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级机关有关住房的管理工作。

(五)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六)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和处置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专项经费的管理。

(七)指导和协调市级机关绿化、爱国卫生、安全等工作。

(八)拟订市级领导有关服务保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服务管理和保障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措施、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管理处、基建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后勤改革与综合管理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宿迁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调度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宿迁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调度中心。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2年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安排部署,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党建引领,聚焦改革创新,提升服务质效,有力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政治建设基础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强化政治体检、规范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政治型机关建设。

2.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抓好党建领航“四强四提”工程书记项目,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机关党的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市委《具体办法》,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4.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完善人才选用、培养、管理、评价等机制,健全人才交流机制。统筹开展机关事务系统党性教育、专业化能力培训班。积极选派优秀工作人员到省局挂职锻炼、参加国管局业务培训,开拓视野、提升能力。围绕行政管理、专业技术、后勤技能三支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学习交流,提升服务水平,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干部人才培养体系。

二、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

5.加强办公用房规范管理。做好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加快推进办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办公用房全市“一张网”。建立办公用房建筑、设施设备及消防安全信息化体。系,实时掌握办公用房使用、安全状况,动态推进整改措施落实,提升机关办公用房工作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6.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出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实施细则》《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强化公务用车管理的集中性和规范性。依托公车管理系统,完善公车监管体系,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管。做好人员管理,加强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司勤人员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文明行车意识。

7.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及绿色行政机关建设。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时节节能管理,扎实做好能耗统计、宣传培训、合同能源管理和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加大对市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支持、指导力度,全力做好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等各类示范单位创建及已创成单位复核工作。

三、提升服务质效,推动保障服务再上新水平

8.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围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要求,严格预算执行,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突出绩效评价,规范政府采购,加强决算审计,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精准、取得实效,持续巩固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效。

9.做好后勤服务保障。主动提高服务意识,着力提升机关干部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真开展市级党政机关绿化、爱国卫生、食品安全、环境治理、基建维修等管理工作,全力推。进办公大楼门窗更换、庭院开放等工作;加强对服务外包公司的监管。做好会务服务、公务接待等保障事项,促进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10.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签订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海关大楼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做好市党政办公大楼、海关东楼、人防大楼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演练。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机关食堂、公务用车、集中办公区等重点领域防控要求,做好重点区域清洁、消毒杀菌工作。

11.健全机关事务管理机制。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按照“十四五”规划及“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关运行保障各项配套制度,最大限度发挥管理和保障服务效能。

四、聚焦改革创新,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12.探索公务用车管理新模式。探索公务用车跨区域派车机制,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联通、运转畅通、信息互通的公务用车保障体系,联动推进公务出行区域一体化建设。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公车管理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优化升级公务用车管理系统,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

13.建设市党政机关公物仓。出台《宿迁市党政机关公物仓管理办法》,借助市场化、信息化、专业化力量,采用“线上虚拟仓”和“线下实体仓”相结合模式,建设市党政机关机关。仓,盘活党政机关闲置、富余资产,实现资产跨层级、跨地区的灵活共享共用调剂。

14.强化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工作要点,争创法治机关示范点。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和工作实际,做好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各项管理办法的制定完善和宣贯实施,提升依法管理能力。

15.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组织编制《党政机关单位庭院管理标准》,积极申报省地方标准;开展省级机关事务相关领。域标准化专项试点工作,着力提高标准化建设质量和水平。打造“宿•关•心”机关服务品牌,围绕干部职工需求,排定服务保障项目计划,把“心”系列服务保障项目建设作为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增强保障能力的重要抓手,推动系列服务保障项目落实落细。

五、紧盯重点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16.落实省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政策。贯彻落实《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探索实践,稳步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机关事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用。

17.全力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地服务好招商引资和企业经营发展,把招商引资作为工作重点抓好落实,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

18.挂钩帮扶助力乡村振兴。认真落实挂钩帮扶任务,进一步深化拓展帮扶手段,落实帮扶举措,做到任务到人、目标到人、责任到人。积极帮助基层排忧解难,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第二部分

2022年度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

收支总表

部门: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949.6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82.78万元,减少2.73%。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949.6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2,884.6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4.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7.78万元,减少4.8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盘活存量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2,949.6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2,949.6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949.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减少82.78万元,减少2.73%。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合计2,949.65万元,包括本年收入2,884.6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5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84.65万元,占97.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65万元,占2.2%。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合计2,949.6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49.65万元,占38.98%;

项目支出1,800万元,占61.02%;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84.6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7.78万元,减少4.8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884.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7.78万元,减少4.8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11.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67万元,减少6.8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1,7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万元,减少4.93%。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38.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9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49.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8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二)公用经费6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84.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7.78万元,减少4.8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49.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8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二)公用经费6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5.7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举办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4.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44万元,减少36.28%。主要原因是机关在编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减少。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88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88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1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28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2,884.65万元;本部门共4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1,735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9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

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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