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4〕203号)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宿迁机关事务网”(http://sqjgsw.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佃南联系(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64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68126,电子邮箱:sqjgsw@126.com)。
一、概述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分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资金信息、工作动态、应急管理等6类20余项,对涉及我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截至目前,共公开政务信息19条,其中主动公开19条,依申请公开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开内容: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每周工作安排、公共机构节能、基建管理、大楼服务、机关食堂、物业管理、公车购置、重要事项公示等。
2、公开的形式:(1)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在我局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入口链接,专栏中设置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动态信息、公开制度等栏目。并实现了与宿迁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畅通链接,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方便市民查询。(2)公共查阅点。根据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一扎口负责,在公示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我局相关文件等信息,方便民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2014年度,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4年度我局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不予公开方面
2014年度,我局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了申报,符合相关制度规定要求。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2014年度我局没有办理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信息。
(六)收费及减免方面。
2014年度我局没有办理收费及减免方面信息。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及时关注职能范围内重点领域的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可能出现的舆情,做好应急准备。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一起舆情事件。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没有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工作开展比较困难。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作,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深入学习《条例》的精神,领悟文件实质。
2、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
严格做好信息上报制度,并督促各处室、单位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局将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条例》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4年度)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4年度)
(2015年3月)
填报单位(盖章):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一)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 |
条 |
0 |
(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 |
条 |
0 |
(三)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数 |
条 |
0 |
三、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五、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