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20283/2021-00004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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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公布宿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努力通过公开工作促进工作落实、管理规范、效能提升、服务提优。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我局能够利用局学习例会等时机,专门组织学习培训,进一步打牢政府机关办事信息公开的思想基础和制度自觉。

(二)主动公开重点内容。一是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及时反映党政机关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工作举措和成效。二是进一步做好权力事项、服务事项公开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继续完善权力事项、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服务指南等清单内容的编制和公开工作。三是做好便民服务事项的公开。多角度多渠道做好公务用车申请办理、餐卡办理等业务办理工作。四是做好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对局承担的有关工程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人员招聘等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五是做好政务运行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部门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重要文件、公告公示等信息的公开。六是继续做好预决算公开。根据预决算公开要求,按照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细化公开内容,推动预决算公开等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七是进一步加强与市“12345”平台的对接工作,进一步畅通了与服务对象的信息交互渠道,全年处理“12345”平台转件35件。2020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各类报刊和网络媒体上发布信息503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采用信息40篇,两办采用信息35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368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0篇,有效提升了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影响力。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四)完善公开机制,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1名局领导分管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各处室单位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五)拓展公开渠道。一是就局重点工作,主动与主流新闻媒体沟通,通过提供通稿、素材,接受媒体专访等方式,主动发布信息。节能宣传周期间专门邀请市有关媒体进行信息发布。2020年,就制止餐饮浪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均及时邀请主流媒体进行工作报道。二是切实发挥主流媒体、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的作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局门户网站专门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按要求及时进行内容更新,确保更新内容及时。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设立了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务投诉、民意征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资产管理、综合管理等。

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行政奖励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61.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规范性文件有时候还存在发布不够及时,公开形式不够新颖等情况。

2021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宿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宿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做好内容审核,狠抓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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