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发布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www. sqjgsw.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平安大道3号,联系电话:0527-84368126;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jgsw@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关切,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增强公开实效,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促进机关事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精准及时公开信息。2023年全年在网上宿迁公开信息51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07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96条。公开内容均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有效提升了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影响力。
(二)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培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专门组织学习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定人、定位、定职责,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和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有效、平稳运行,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三)常态做好重点内容主动公开。一是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全年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4条。二是及时主动公开工程建设、维修改造项目和人员招聘等相关信息,全年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4条,把群众关切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中之重。三是做好政务运行信息公开,做好权力事项、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服务指南等清单内容的编制和公开工作。四是做好预决算公开,按照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要求,推动预决算公开等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办理数字化城管、12345平台和服务对象等反馈事项136件,案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件,并将办理情况在局网站上进行说明。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2023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均已按时办理并予以公开,且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答复规范,对接收、登记、补正、拟办、审核、答复、送达等环节进一步加强管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规范、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形式有待更加丰富、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从严落实“三级审核”和保密审查各项要求,避免发生严重表述性错误、泄密风险等问题,提升公开质量。探索运用数字图解、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帮助公众更好理解机关事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