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4320283/2020-00012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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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认真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公开平台建设、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切实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六增六强”实现“六个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发挥积极作用。

一、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一)强化重要决策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采取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全面建立和深化市县两级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级行政机关在制订方案时进行相关评估,如需公开的,明确公开方式和范围。(市政府办,各县、区负责落实)

(二)加强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重点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内容、措施、方式、时限等,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市审计局负责落实)开通公众意见建议渠道,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做好政策微调,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每年4月1日之前,市县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县、区,市司法局负责落实)

(三)推进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推动执法进度信息实时查询。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方便群众更好监督行政执法。(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认真落实《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宿政办发〔2019〕17号),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宿迁旗舰店,加快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推进企业群众办事服务在线“快递式”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集成式公开。(各县、区,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41号),继续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加快推动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认真做好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市教育局,各县、区负责落实)进一步做好医保监管、药品零售及使用环节监管、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落实)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信息补录公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动能、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打好“三大攻坚战”、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健全政策简明问答工作机制,把企业群众最关心的政策信息从文件中提炼出来,积极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以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让企业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有实用。(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生态环境、脱贫攻坚、就学就医、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强政务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积极推行政府开放日制度,开展多样化主题活动,增强政府与公众互动,增进社会对政府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树立政府开放透明形象。强化政务服务线上互动,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一号答”,为办事群众提供实时答疑解惑、申办操作、自助查询等服务,畅通企业群众建言评价通道,鼓励企业群众在线分享办事经验。根据沭阳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按照“便民化、智能化、人性化、一体化、标准化”要求,进一步丰富市级政务公开体验区功能,在各地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立政务公开体验区,进一步优化公众的“政务公开体验”,提升全市政务公开质效。(各县、区,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进一步做好宿迁12345热线、网上宿迁“在线访谈”、《星期三政民互动》活动、《您知道吗》栏目等,通过政府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信息资源检索功能,提高检索的准确性、便捷性和结果展现的科学性。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尽快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加快部署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通报、年度测评等工作。(市大数据管理局负责落实)建立宣布失效文件清单,对宣布失效文件全面梳理,形成主动公开失效文件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市司法局、市大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新型平台作用,按照“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原则,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推动更多优质政务信息和服务资源向移动端集聚,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贴心的移动服务。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推动融合发展。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列为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负责落实)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相关要求,推动政府公报创新融合发展,提升权威性、规范性、便民性。进一步办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推行政府公报向政务公开移动端融合。建立政府公报数据库,汇总入库历史政府公报信息,提供搜索及下载服务。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部门报送文件工作机制,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市大数据管理局负责落实)

四、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尽快将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到位,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把政务公开推向纵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区要在党政办(办公室)内设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鼓励通过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定期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评议。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确保新条例顺利实施。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培训,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全面熟悉、准确掌握条例各项规定。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让全社会广泛知晓,为贯彻落实好条例营造良好氛围。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有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力争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更好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行业条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强指导监督。

(三)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国家级试点项目推进会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标可依、有标可循、有标可量,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标准化试点评审和验收,切实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的“宿迁样板”。鼓励各地、各部门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案例应用。

(四)做好相关基础工作。依法公开机构改革后各级政府部门“三定”方案等信息。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落实好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全面自查机制。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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