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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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共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14320283/2023-00080 分类 重点工作   其他    通报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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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5月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5日,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全盘认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主动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目前完成整改问题35个,占比97.2%。制定完善《社会车辆调度管理办法》《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制度》《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小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等各类制度13项,实施办公用房使用检查、安全生产摸排、集中办公区照明设施全面排查维护等专项治理5次,精心编制省地方标准《党政机关庭院管理规范》,有效促进标准化改革1项。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形成整体合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多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等涉及巡视整改的部分党内法规文件内容。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专题学习会议,向各处室(单位)和党工青妇负责人、局机关全体人员、各班组人员传达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情况反馈会精神,通报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并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督促全体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上来。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精心研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市委巡察办联络,做好反馈意见整改期间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形成党组带头、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局面。作为“第一责任人”,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牵头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会同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负责人逐条梳理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最终确定70项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整改督查,及时跟进重点整改任务,确保按时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质效。采取项目化、清单式工作方法,建立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局党组书记、局长坚决做到靠前指挥、主动协调、跟踪督办,定期与分管领导交流沟通问题整改进展,督促分管领导主动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抓好分管处室整改,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每项整改见底到边。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6次、工作推进会5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研究部署重点事项整改推进。同时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列入每周局例会专题汇报内容,常态化听取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随时会办具体整改事务,立足“举一反三”,督促各责任主体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规划引领发展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拟定《推动宿迁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全市机关事务工作进行统筹规划。2023年7月26日,召开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会议,传达省局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以来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工作,部署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建立办公用房专项巡检机制,结合全市党政机关勤俭办一切事业暨迎峰度夏专项检查,常态化组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检查指导。8月24日—25日,全省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资源适度向社会开放推进会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业务培训会在宿召开,各县(区)、功能区机关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培训。积极推动省《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任务落实,安排1名同志到省局交流学习,1名同志赴镇江交流。

 2.关于“抓大事谋发展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聚焦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精心思考谋划重点工作任务,项目化推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相关举措落地见效。先后争取省局支持我市推进公务用车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推进省市联动“党建+公物仓”项目实施、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大力推广我市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资源适度向社会开放共享工作经验、打造省地方标准等项目。2023年8月24日,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业务培训会在宿迁市召开,会上,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介绍宿迁市在推动办公院落资源开放共享、办公用房巡检等方面的特色做法,获得与会人员一致好评。9月6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3年第十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的公示》,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编制的《党政机关庭院管理规范》省地方标准位列其中。

 3.关于“公务用车区域一体化还未实现”问题的整改。

 与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地沟通学习跨区域公务用车保障一体化经验,通过搭建跨区域用车信息化用车共享平台,与常州市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对接,目前可实现跨区域用车保障。

 4.关于“公物仓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组织人员到各单位、各县区开展线下公物仓建设、线上公物仓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培训。制作张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宣传海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加强公物仓建设,强化厉行节约。2023年8月15日,在市直部门预算编制会议上,市政府明确要求,机关单位及临时机构资产购置优先从公物仓调剂,加强资源统筹共享共用。接收市统计局等单位闲置资产,进一步提高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入仓率。做好宿迁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办公设备调拨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节约型机关建设。印发《宿迁市市级机关绿色办公实施意见》,将公物仓管理使用写入其中,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公物仓使用管理工作,扩充公物仓物品种类。今年以来,公物仓已划入调剂办公家具30余件,调剂办公用房2300㎡。积极落实全省“党建+公物仓”相关工作。

 5.关于“权属登记进度滞后”问题的整改。

 梳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缺失资料,同时主动对接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市产发集团等部门进行会商,就权属登记涉及相关具体工作开展研讨,积极向市政府请示汇报。目前正在分批次推动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过户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尽快推动权属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并形成成果。

 6.关于“办公用房监督检查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印发《宿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检暂行办法》,建立巡检管理制度,明确巡检内容,从权属登记、维修改造、配备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同时开展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对52家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开展全面巡检。积极对接相关单位,做好办公用房被承租方转租、租金未及时到账等问题处置跟踪工作,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同时对闲置办公用房进行清理,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循环利用。

 7.关于“使用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使用手续,与52家市级机关单位签订《宿迁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协议》,从配置、使用、处置、安全管理等方面规范办公用房使用工作,明确相关责任。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公示,并印制办公用房使用凭证,目前已印制发放52份使用凭证,同时通过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8.关于“闲置办公用房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闲置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全面清查摸底,完善管理使用台账资料。群众大厦相关房间物品已清理干净并回收,登记进入公物仓台账。

 9.关于“改革配套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市级机关办公区后勤服务保障管理办法》,加强后勤服务规范管理规范执行,严格监督检查。制定出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保障项目监督考核办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季度分项考核和年度综合评定的考核办法,目前已按季度先后实施了集中办公区中央空调、消防维保、能源托管及周转楼物业等项目考核,并对三处办公区物业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年度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结算年度服务费用尾款,确保后勤服务保障高质量。

 10.关于“对外包公司管理约束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先后召开大楼能源托管、中央空调维保项目履约情况对接会,听取外包公司履职情况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修订完善“物业报修(交办)单”,增加完成时限,明确检查评价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局后勤服务监督考核领导小组依据任务分工及合同约定常态化开展业务条线服务外包项目监督考核,有效提高服务保障效能。

 11.关于“后勤服务监管效果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健全局聘人员管理机制,成立后勤服务监督考核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任组长,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司其职、各管其辖,具体负责后勤服务监管相关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12.关于“监管职能履行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与市交通产业集团建立会商机制,及时就公车使用等情况进行交流,优化完善了车辆调度、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等七个方面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财务和运行状况检查工作,实时参与规范管理。根据《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实施细则》要求,目前车辆处置工作由委托的评估、拍卖公司处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2023年7月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调度中心处置拍卖9台车,处置收益全额上缴市财政局国库处。车身标识在车辆过户前已全部清除完毕。目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对市级机关公车调度中心运营和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长效监管。

 13.关于“公车派遣风险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调度管理制度。为加强对社会车辆使用的日常管理,公务用车调度中心先后出台了《社会车辆调度管理办法》《社会车辆调度内控制度》《车辆轨迹巡检办法》等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流程,用制度约束行为,进一步完善车辆调度管理。二是严格车辆调度审批流程。公务用车调度中心对用车单位提交用车信息如用车事由、乘车人数、申请车型等条件进行规范审批,对申请信息填写不规范、用车说明不具体的均予以驳回,要求重新提交申请。同时对社会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台账。对于出现中心同类车型已派遣完毕且有用车需求时,由专人通过公务用车运营管理系统对租赁社会车辆申请进行审核批准,进一步规范车辆调度审批流程。目前社会车辆派遣次数较去年同期相比逐月下降,中心自有车辆使用效率提高,社会车辆派遣次数明显下降。三是强化车辆调度监管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通过对现有公务用车运营管理系统基础功能进行优化,重点加强中心所属车辆动态监管,实时掌握当日车辆总数、已派遣任务总数和未派遣车辆总数,确保在同类车型未派遣完毕情况下,无社会车辆参与保障,同时对参与调度的社会车辆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四是建立智能化调度模式。通过对公车运行管理系统功能的使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探索开发新的管理模块,建立车辆管理和车辆调度全智能化管理标准流程。通过对系统功能设置,设定以中心车辆和人数总数为基数,以申请任务信息为条件,根据不同任务、不同车型,自动匹配符合任务信息车辆进行调度,调度完成的同时通知驾驶员出车,任务完成后,该车辆自动进入系统车辆信息库,成待派遣状态,从而实现完整的自动化调度闭环管理。在中心车辆和人员无法满足任务需求时,由系统自动转入人工调度,并进入审批环节,通过审批派遣社会车辆保障,逐步减少人工参与度,打造公车运行信息化管理“宿迁模式”。

 14.关于“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勤俭办一切事业暨迎峰度夏专项检查的通知》,督导公共机构开展能耗管控。先后联合市城管局、市工信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年内对市级党政机关节水节电检查覆盖率达100%。积极做好示范引领作用发挥,选取4家公共机构开展示范创建,现场对宿豫区法院、顺河镇镇政府、太湖路小学、经开区三棵树初中进行跟踪指导。积极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工作,向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发送“节能降碳,你我同行”宣传短信20000条,张贴“倡导绿色低碳、共建美丽中国”“向舌尖上的浪费说不、与生活中的节约同行”宣传海报,在市党政办公楼、海关东楼、民防大厦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单位节电、节水、垃圾分类等宣传展板,全市积极营造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浓厚节能氛围,进一步深化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效应,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100%。

 15.关于“节能降耗措施较少”问题的整改。

 印发《宿迁市市级机关绿色办公实施意见》,规范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技术及设备,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倡导绿色低碳公务出行,营造绿色节约浓厚氛围。印发《关于召开合同能源管理暨节能新技术推广会议的通知》《关于召开“机关带头月”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动员部署会的通知》,会上邀请国网宿迁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电信公司宿迁分公司、苏州琅润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华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宿迁京环资源有限公司5家企业推广介绍节能新技术、垃圾分类管理及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知识培训达200余人次。利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分析研判2022年能耗数据,印发《关于做好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约束值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方案》《加强迎峰度夏(冬)期间空调负荷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共机构用电高峰时段节约用电管理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立足实际,制订节能管理工作方案,加强能耗定额管理。围绕公共机构节约节电知识掌握、空调温度设置、用能设备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节约粮食等18项内容开展节能全领域检查,检查总体较好,各级公共机构单位能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勤俭办事、迎峰度夏等有关工作。

 16.关于“合同能源托而失管”问题的整改。

 市党政办公区及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区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已终止。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合同能源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核定结果显示合同期内超额完成合同约定的10%的节能率目标。我局依据合同约定和审计结果,研究支付最后一次托管费用。

 17.关于“‘一体化’联动不足”问题的整改。

 围绕如何统一标准、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等内容召开2次座谈会议,进一步提升三处集中办公区域后勤服务保障标准化水平。成立集中办公区后勤保障监管考核队伍,采取季度分项考核和年度综合评定的考核办法,目前已按季度先后实施了集中办公区中央空调、消防维保、能源托管及周转楼物业等项目考核,并完成对三处办公区物业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年度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结算年度服务费用尾款。

 18.关于“横向协作联动不够”问题的整改。

 以迎峰度夏检查、办公用房巡检、公务用车巡检、节能降耗、节约型机关创建等工作为切入口,进一步加强与各市级机关的交流沟通、协同合作。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主动对接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市产发集团等部门进行会商,就权属登记涉及相关具体工作开展研讨,积极向市政府请示汇报,形成《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情况报告》报市政府。做好权属登记会办会召开相关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稳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围绕能耗定额管理、节约用电、迎峰度夏(冬)等年度重点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市级机关垃圾分类推进会和光伏开发利用部署会议,联合市住建局、发改委、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制定印发《宿迁市公共建筑合理用能指南》《加强迎峰度夏期间空调负荷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效诊断工作的通知》,联动开展党政机关勤俭办一切事业暨迎峰度夏专项检查,被检查单位都能按照18项内容做好单位的勤俭办事业和迎峰度夏节电工作,总体情况较好。

 19.关于“纵向统筹联动欠缺”问题的整改。

 多渠道加强纵向统筹联动,围绕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使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对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利用全省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资源适度向社会开放推进会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业务培训会在宿召开契机,要求各县(区)机关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培训,深入学习办公用房管理和消防安全方面的政策知识,进一步提升机关事务工作能力。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务系统政务信息争先进位“百日冲刺”活动的通知》,动员全系统加强信息工作研究,全面展示机关事务工作成效,先后被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采用23条,被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众号采用7条,被市两办采用48条,被网上宿迁采用29条,被交汇点网采用2条,被新华网客户端采用2条,被江苏网采用3条,被江苏省委网采用2条。制定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干部交流学习方案,分批组织县区业务条线人员到市局跟班学习锻炼,目前,已安排泗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苏宿工业园区党政办相关业务经办人员到市局节能处、资产处跟班见学。

 20.关于“标准供给不足”问题的整改。

 按照省、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出台《宿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规范机关后勤服务标准。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宿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从权属登记、维修改造、配备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规范办公用房管理。研究制定《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督促执行,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大中修管理。

 21.关于“制度更新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立足工作实际,更新修订基层班组人员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目前已按季度先后实施了集中办公区中央空调、消防维保、能源托管及周转楼物业等项目考核,持续强化一线人员规范管理。

 22.关于“精细化管理水平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局分管领导带队进行现场调研,结合市党政机关大楼卫生间现状和使用情况,明确改造方案。在一楼西侧男卫生间、女卫生间各换装1个坐式便器,分别加装1个扶手。2023年8月份已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特殊人群如厕需求。今后将加强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管理,保障正常使用。

 23.关于“主动靠前精细化管理不足,集中维护保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树牢主动靠前精细化管理意识,加强常用型号灯具、开关的日常储备,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检查机制,每半年对灯具、开关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更换,平时发现灯具、开关损坏情况及时维修更换。7月份,按计划组织水电班组对市政府大楼各楼层灯具、开关等进行了一次全面集中检查,共计更换各类灯具80余支(个)、开关插座3个。

 24.关于“市人民广场东西绿化带内雨水收集设备多次出现停运、部分区域出现塌方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2023年8月,我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系统进行评估。结合评估结果和维修方案,党组研究决定待市里对人民广场海绵化改造时一并进行处置。

 25.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已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2023年度局工作要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论述,举办市级机关消防安全专题培训,持续提升岗位人员专业能力。一方面强化问题排查整改。2023年6月27、28日,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安排专业人员上门对三处集中办公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形成问题清单落实整改,7月19日再次邀请市消防支队相关专业人员对整改问题情况进行检测评估,同时对三处集中办公区消防重点部门张贴由市消防支队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制的消防操作指示标签张贴于明显处,既方便过往人员识别又保证遇有突发情况,能够迅速找到准确位置按照科学程序进行操作使用,确保消防安全提醒宣传取得实效。针对集中办公区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老化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消除有关故障问题,组织城投公司消防维保部门专业人员常态化开展巡查检修,及时对老旧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更换,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党组研究进行消防改造。另一方面紧抓常态长效管理,加强消防管理人员力量配置,安排曾于市消防支队服役的军转干部到保卫处重点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安排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三处集中办公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消防安全管理力量。坚持常态化安全巡查,每天有记录,每周召开会议通报消防情况,每月一培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每季度一次综合演练。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2次消防安全模拟演练,取得了较好效果。

 26.关于“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持续强化安全教育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周例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全局干部职工应急处置意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每周四早上7时在市人民广场常态化开展安保人员业务培训,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模拟实情应急培训演练,提升全体值班人员警戒意识,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主动与市公安分局对接,利用公安部门警务力量,加强与南门特巡警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常态化联防联控联动机制,2023年6月以来已先后处理市政府门前上访、急访、群访等突发应急事件30多起,均得到稳妥处置。先后两次邀请市供电公司专业人员对水电班组人员进行配电室设备操作业务培训,重点是双回路电源手动切换操作,全面提升电路故障排除能力,编制《电气倒闸操作票》放置在配电室内便于对照。目前,水电班组工作人员能够比较熟练掌握市党政办公楼地下室配电房设施设备操作使用和双回路电源切换方法,有效提升了市党政办公区供电处突能力。

 27.关于“主动监督、靠前监督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有差距,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食”光献礼母亲节、“浓情端午.粽叶飘香”“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树品牌、优服务”系列主题活动8期,2023年6月28日,局主要领导以《牢记“三个务必” ,以新姿态奋力谱写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更加绚丽华章》为题带头讲党课。8月3日,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作风建设专题片《向作风顽疾亮剑》,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强调,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规范日常言行,展现良好面貌。完善谈心谈话常态机制,利用处室工作例会,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警示教育。截至目前,集中开展警示教育3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16次,班子成员与处室负责同志之间谈心谈话40余次。

 28.关于“内控机制还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食堂内部管理,对机关食堂报账员、库管员、采购员等3个关键岗位进行调整轮岗,已轮岗6人。修改完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制度》和《机关食堂库房出入库管理制度》,规范物资出入库管理,定期对食堂出入库物资进行盘点,仓库物品必须登记,并注明物品名称、购买日期、数量、保质时间,定期开展库房检查。

 29.关于“食材供应商过于集中”问题的整改。

 组织召开食堂食材采购商洽会,通过商洽,增加食材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分别在每日发改委发布价格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供货,机关食堂每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优胜劣汰。坚持食材供应商每月轮换,实现多家参与、良性竞争、好中择优总体局面。根据统计,2023年1月至8月,机关食堂轮流更换8家供应商。综合结果、价格等在阳光平台进行直采。

 30.关于“食品安全管理仍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更换应急•城管分食堂食品留样专柜,并加装专柜锁,固定食品留样负责人,按规定每餐留样盒标注时间、留样人等内容,确保留样制度规范。每日对食品留样专柜进行卫生清理,确保整洁安全。定期对应急•城管分食堂和市级机关食堂卫生、食品采购进货查验、菜品留样存放、餐具清洗消毒、食堂出入库台账资料等情况进行检查。已对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情况开展3次检查,确保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杜绝出现食品长期存放、混放等情况。

 31.关于“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梳理核实资金支出有关内容,责令相关人员出具情况说明。修订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和采购管理办法,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印发各处室、单位,严格对照执行,确保资金支出规范合理。严格合同履约管理,各处室认真落实财务管理要求,做好项目验收、材料整理工作,确保在付款手续齐全后予以付款。

 32.关于“工程监管制度落实欠缺”问题的整改。

 2023年7月,印发施行《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小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对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小微工程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局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单项超3000元(含)以上项目需进行询价比价,目前全局上下按照管理办法规范执行。

 3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分类、计价、采购、变更、清查、处置、收益管理、配置使用等工作,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及时更新“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云平台”系统数据。2020年之前固定资产已全部计提折旧,做到财产账实相符。

 34.关于“机构设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照“三定”方案,召开党组会议对部分处室、班组人员进行调整,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履行,科学核定人员编制,确保处室履职不失位、不越位。组织各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局“三定”方案,加强人员管理教育,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通过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局党组进一步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干部职工思想上深受警示警醒,全局上下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精神,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落实。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深化思想认识。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积极作为、精准施策,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多维度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高效抓实整改。坚持整改标准不变、措施力度不减,持续加压,持续深化任务落实,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要求,继续抓好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整改过的问题反弹回潮;针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加强分析研究,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工作进度,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规范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着力在加强教育、严格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上下功夫,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机关事务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使用、公共机构节能等规章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强化日常监管,提升工作质效,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4368126;邮政信箱:宿迁市平安大道3号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邮编:223800);电子邮箱sqjgsw@126.com。

中共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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