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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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014320283/2024-00013 分类 重点工作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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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宿迁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宿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扛起机关事务使命责任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理论武装,践行依法履职宗旨,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工作质量和水平,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把握政治机关根本属性。全局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年召开党组会17次,先后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20次、周学习例会47次、专题读书班2次。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全面纳入各级巡视巡察重点内容,切实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杜绝公房公车超标配备、公车私用、资源浪费等违纪违规现象。

三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持续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快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从严从紧把关大中修项目,高效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固定资产调配使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四是推动党政机关资源共享共用。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序推动党政机关资源更大程度向社会开放,助力化解城市绿地空间紧缺、公共活动场所不足、停车如厕困难等民生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五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等信息,及时回复各类网络问政,2023年度我局更新“网络普法”栏目30余次,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560余篇。

(二)聚焦业务职责职能,依法履职主动担当作为

坚持集中统一管理,落实落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党政机关公房规范管理。签订《宿迁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协议》,明确业主单位使用管理责任,积极推动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对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进行摸底,出台相关管理规范,严格把关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

二是持续放大“公物仓”功效。制定出台《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全市先后建成市级、县(区)级线下公物仓5家,收集各类资产3000余件,价值264.3万元,单位内部调剂资产230余次,节约资金支出50余万元。

三是建立公务用车保障机制。推进市、县公车资源共享共治,与苏州、常州构建跨区域一体化服务保障模式,打通公务用车联动保障渠道,提高使用效率。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调度平台全年累计派遣车次20436次,累计派遣里程480万公里,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保障任务15次。

四是提升集中办公区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牵头研究制定10余项相对统一、科学合理的物业服务标准,健全完善服务人员监管机制、服务质量考评机制等权责清晰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质效、降低支出成本。

五是做好就餐保障。坚持服务至上的原则,先后开展“年到元宵灯火燃•一碗汤圆情万千”“浓情端午•粽叶飘香”“互助友情•共度中秋”“同吃国庆面•共叙爱国情”等“优服务、树品牌”特色服务。

六是守牢安全底线。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单位建筑房屋安全检测、机关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全面排查、公车平台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市党政机关办公区来人来访接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效保障市级机关运行安全稳定。

七是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2023年我局推动《党政机关单位庭院管理标准》的制定出台,并成功申报省地方标准,促进我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八是推动绿色机关建设。多种渠道倡导节能降耗,先后向全市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发送宣传短信5万余条、发放倡议书8000余份。申报的3家单位全部创成节约型机关,全市累计创成节约型机关364家。印发《宿迁市市级机关绿色办公实施意见》,规范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技术及设备,有序推进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

(三)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推动落实执法普法职责

一是创新载体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中央、省、市出台的最新政策法规、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八五”普法规划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

二是丰富形式融合业务知识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法规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打造高素质具有法治思维的干部队伍。

三是有机结合法制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廉政文化。充分利用局机关办公楼、走廊、食堂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和反映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设置法制标语牌或法制专栏法治宣传常识、法治典故、法治警言等,通过一系列宣传措施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

四是扩大范围全面实施五年普法规划。认真履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创新社会普法教育实践,年度开展普法教育活动2次以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任务落实率100%。定期更新局网络普法栏目,截至目前共更新普法条目30余条。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试点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局主要领导以高度政治责任感,主动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推动者和实践者,落实“四个亲自”,认真履行好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将局领导班子述法纳入年终述职,修订完善《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小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管理制度文件。

(二)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聘请江苏广陆律师事务所专业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全年开展招标合同、磋商性文件等审查把关共计80余次,协助处理相关事务5次,接受电话咨询50余次,此外还对工作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征求专业性意见和建议,防范行政决策风险。

(三)坚持推进“苏28条”贯彻落实

主要领导坚持做到“四个亲自”,严格推动“苏28条”涉及我局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更新配备要求,提高新能源用车配备比例,今年我市党政机关更新购置34台公务用车,其中新能源汽车27辆,占比79.41%,超额完成省年度制定新能源汽车配备50%的要求。与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举办2023年全市新能源车桩展活动。持续做好党政机关资源开放共享,全市已实施机关庭院开放改造65家,中心城市90%以上的机关单位庭院开放到位,共享单位绿地约56万平方米、停车泊位8000余个、内部卫生间230余处,共享庭院内部篮球场等运动场地10余处。

(四)常态做好一岗双责化解矛盾纠纷

认真梳理潜在矛盾风险,加强与信访部门工作联动,做好矛盾源头防范和化解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稳控。安排专人依法依规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件,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二是内外上下联动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不断提升我局依法履职工作水平。

(一)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意识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机关事务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机关事务工作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良性运转。

(二)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岗位锻炼、专业培训等方式,培养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人才队伍。通过招录、遴选、挂职锻炼等途径引进法律专业人才,筑牢法治建设人才基础。落实好公职律师制度,拓宽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化建设渠道。

(三)丰富拓展法治教育形式

利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党组会、周例会、党员活动等,多渠道开展法治教育。深入法院、法治公园等场所,通过旁听庭审、参观展览等形式,丰富职工学习方式,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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