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014320283/2022-00047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10-14
文号 宿政办发〔2022〕56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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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宿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普及“运动促进健康”理念,深入推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我市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奋力谱写“体育让生活更美好”新篇章,为“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多作体育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覆盖城乡,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6平方米。体育社会组织网络更加完善,全市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3.6人。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3%。科学健身指导方法更加普及高效,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推动运动与健康融合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多元,人民体质普遍增强,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93.8%。

二、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1.科学规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依托宿迁生态优势,重点围绕洪泽湖、骆马湖以及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修编《宿迁市“十四五”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时编制体育专项规划。多部门联合推进、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改造旧厂房、仓储用地、老旧商业设施场地等用于体育健身,充分利用公园、公共绿地、地下空间、建筑屋顶及高架桥下等“金角银边”改建健身场地。落实国家新建居住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体育设施专项规划报同级体育主管部门审查后,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体育部门要全程参与,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在公园、绿地、交通道路、水利工程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安排同级体育主管部门参加政府方案会审会,把体育元素植入到民生实事各个领域。合理规划体育与教育、文化、休闲旅游、养老、医疗等公共设施共享联动的综合型设施,做好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场馆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

2.持续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聚焦便民、利民、惠民工作需要,以补齐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为重点,加强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条件。充分利用“城市街角、公园拐角”等零星地块,改建笼式运动场地,打造社区街角公园,增强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力推动乡镇、农村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提高城乡一体“十分钟健身圈”建设水平,健全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

3. 不断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全市乡镇体育公园,行政村、农民集中居住区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新建、更新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不少于1000套,新建或改扩建各类体育公园(广场)不少于30个。完善覆盖城乡的骑行道、健身步道、水上赛道体系,新增骑行道、健身步道不少于500公里,规划洪泽湖“醉美湖湾”等水上赛道不少于2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县(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1个、乡镇全民健身中心(运动中心)不少于3个,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不少于1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体育健身需求。支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落实补助政策,优化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力度,同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择优给予一定器材支持,不断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全民共享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体育局)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

1.打造赛事安全管理新常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细致的措施确保体育活动的安全。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开发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培训网上报名系统,强化人员控制和风险评估,实现疫情防控系统筛查和预警,确保每个关键环节都有清晰、明确、具体可行的工作要求。围绕组织运营、服务保障、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疫情防控、地质条件、气象因素等内容,组织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制定大型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体育局)

2. 加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的投入。提升全民健身品牌赛事的质量,扩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的数量。在确保疫情防控常抓不懈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生态体育”城市发展目标,依托宿迁生态、人文资源,强化体育竞赛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做大做强宿迁马拉松、生态四项、“市长杯”全民健身大联赛等赛事,高标准、高起点打造一批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广场舞、健身气功、武术散打以及“宿迁半程马拉松系列赛”等群众参与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时尚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持续擦亮“时尚体育”赛事品牌,进一步提升宿迁城市美誉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

3. 提高全人群参与度。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推动“双减”政策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健全体魄、锤炼意志,提高身体素质。常态化开展青少年体质健康关爱行动,每年定期开展公益筛查。完善全市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持续开展青少年阳光联赛,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推进游泳项目进校园,普及游泳和防溺水技能。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的作用,培养体育骨干,广泛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等健身活动。市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机构要定期组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体育健身爱好者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活动,凸显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占比,围绕“敬老月”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重点打造健身气功、太极等项目。完善残疾人体育健身保障体系,办好残疾人运动会和各类比赛。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委政法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残联、市文旅集团、市体育局)

(三)持续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

1. 加强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体育社团分类改革,构建以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网络体系。坚持以体育赛事活动为核心竞争力,重点打造“时尚体育大联赛”、社区运动会、《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全民健身网络运动会等系列品牌赛事和活动,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联动的活动体系,将体育活动送到群众家门口。(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

2. 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承办省级以上高规格单项体育赛事活动,给予政策和一定经费支持。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武术散打、搏击等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对纳入统一管理的赛事活动、培训给予场地优惠支持。到2025年,全市5A级体育社团达2家以上,4A级体育社团达4家以上,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技能水平、服务意识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

(四)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和水平。

1.完善科学健身志愿服务体系。将“科学健身、强体惠民”作为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的总体目标和我市“十四五”全民健身发展核心理念。按照市委“把支部建进小区”工作安排部署,围绕群众体育“六边”工程建设,大力开展科学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进体育健身技能、科学健身知识进社区、进小区、进乡村,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党组织协同、基层居民共同参与的科学健身服务新局面。(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市体育局)

2.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重心由重数量向重质量、重理论向重实践的转变。每年定期推荐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省级以上高水平培训班,推荐优秀健身队伍参加省级以上高水平比赛活动,全面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引领、带动作用,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线再培训。坚持疫情防控和科学健身同部署、同落实、同发展,开设线上居家健身知识公益课程,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网上公益教学,共同推广居家科学健身服务。到2025年,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万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体育局)

(五)稳步推进体育产业多元化发展。

大力推动体育产业发展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壮大体育竞赛、体育活动、体育培训、场馆服务、运动健康等体育服务业,做大做强体育制造业,体育消费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持续推进传统体育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引领作用,引导场馆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支持场馆举办、承办省级以上赛事活动、培训及相关服务活动,给予政策和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在热点商圈、地标场所举办夜间体育展演、比赛等全民健身活动,培育夜间体育消费新业态,促进夜间体育消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文旅集团、市体育局)

(六)大力弘扬全民健身特色文化。

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普及全民健身文化,推进形成“全民健身、你我同行”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发挥全民健身在建设“时尚体育城市”中的积极作用,通过“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政民互动等平台,推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领军人物,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视听同步的精炼文案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鼓励创作体育摄影、体育征文、体育采访、体育音乐等具有时代特征、健身内涵、城市特色的全民健身文化产品。依托大运河文化带宿迁段建设,串联宿迁江、河、湖、泊,打造一系列的户外赛事活动,形成独特的“生态体育”精神气质和文化符号。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互联互通,融入长三角、大运河文化带、一带一路、淮海经济圈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一体化,参与全国、国际体育交流,传播宿迁体育声音,提升宿迁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外办、市文联、市体育局)

(七)努力开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新格局。

1.强化体教融合。建立“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的体教融合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制度创新和资源整合力度,以提高学校体育教学水平和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为基础,深化素质教育,提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以推进“一校一品”、“名校办名队”和“市队校办”为载体,加强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构建一体化的业余训练网络体系,形成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不断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的运动场地和场馆建设,完善运动器材配备、体育活动条件;完成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任务。实施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到2025年,青少年体育参与意识普遍增强,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儿童青少年肥胖率、近视率得到有效控制,体质健康水平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2. 促进体卫融合。坚持“大健康”理念,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为主题,制定和完善全市促进体卫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运动健康驿站(小屋)”,推动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各县(区)分别建设县(区)运动促进健康中心(运动康复中心)1个、乡镇(街道)运动促进健康站2个、行政村(社区)运动促进健康点3个,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体卫融合服务机构。重视体育在心理健康促进中的作用,推广体育锻炼预防和治疗心理疾病方法。将体卫融合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丰富基层群众身边的健康服务。推动“十分钟体育健身圈”与“15分钟医保服务圈”无缝对接。开展青少年脊柱健康、肥胖等项目干预及相关科研科普工作,推动建设慢性病运动干预研究中心,加强体卫融合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3.深化体旅融合。深入推进“体育+旅游”发展模式,加强全民健身与旅游相关部门合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目的地。依托“项王故里、中国酒都、水韵名城”等城市名片,将大运河、骆马湖、洪泽湖、古黄河生态体育公园、项王故里、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皂河龙运城等自然、人文资源进行特色结合,策划宿迁旅游特色精品线路,打造户外体育赛事活动出发地和目的地。深入挖掘具有本土特色的体育赛事活动,以体育精品赛事赋能旅游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体旅融合发展对经济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将具有区域特征的自然资源和民俗民间风情的特色文化进行有机整合,着力打造体育赋能助力乡村振兴新路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旅集团、市体育局)

4.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以人民需求为导向,聚焦全民健身的短板弱项,不断健全户外公共体育设施数字化管护机制,实现户外全民健身设施的监管、质保、巡检、报修、维修、使用等各个工作环节线上线下同步联动,为市民全民健身提供“一站式报修”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健身”数字平台的建设,鼓励通过线上直播、短视频等形式开展线上教育培训和健身知识在线科普。大力推广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通过举办瑜伽网上挑战赛、健身气功网络达标赛、广场舞网上交流赛等系列赛事,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联动的办赛新模式,提升群众参与赛事活动的便利性。大力推动大型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改造升级,按照《江苏省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要求,推动实现线上场地预定、票务售卖、赛事活动培训报名、信息发布、科学健身宣传、群众意见建议征集等功能。到2023年,享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府补贴的公共体育场馆全部达到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到2025年,50%以上享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府补贴的公共体育场馆达到信息化建设提升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旅集团、市体育局)

三、组织领导和绩效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政府全民健身工作主体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树立新发展理念,把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要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各级政府全民健身工作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赞助、市场运作等方式,拓宽全民健身事业资金来源。要统筹规划全民健身设施用地,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育赛事活动、体育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释放体育发展活力,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

(三)严格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部署要求,落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保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加强对各类全民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确保场馆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要求。严格落实重大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防疫指引。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落实户外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安全保障、网络舆情引导等各项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抓好全民健身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加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集团、市体育局)

(四)实施绩效评估。建立全民健身监管与评价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评估体系,加强公众、媒体等多主体参与的全民健身评价监督。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将定期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提高全民健身工作过程监控与评估的实效性。2025年,将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当年市对县(区)体育指标高质量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